關于違法建筑不能實施拆除認定的公示(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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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4-21 17:47:14
來源單位:
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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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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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違法建筑處置規定》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現將慶元縣松源街道五都村香蕈大道99-1號菇香大客廳D11幢一單元11室吳思德、周少芬戶新增違法建筑不能實施拆除認定意見予以公示:
慶元縣松源街道五都村香蕈大道99-1號菇香大客廳D11幢一單元11室戶主未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將一樓北側陽臺下方走道封閉,新增面積5.74平方米。
該戶上述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根據《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及規劃部門認定意見,該行為屬于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浙江求是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對該戶新增建筑進行了拆除改造影響評估鑒定,評估結論為:“慶元縣松源街道香蕈大道99-1號菇香大客廳D11幢一單元11室新增區域與原房屋主體結構連接緊密,若進行拆除,相鄰處結構連接構件、節點易受損,影響相鄰建筑的安全,造成原結構構件損壞等情況,導致安全風險增加,綜合考慮不建議實施拆除?!?/p>
如對上述新增違法建筑不能實施拆除認定意見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間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機關提出,公示期結束后,我局將以相關認定意見上報慶元縣人民政府決定,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規定對違建部分予以處置。
公示期限: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5日
聯系地址:慶元縣松源街道工業路29號
監督電話:0578-6381813
附件:新增結構拆除影響評估結論及資質證書
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3年4月21日